当前私募基金监管体系(当前私募基金监管体系有哪些)体系面临的局面与监管措施的不平衡,对私募基金资产规模的合理利用、资产结构的优化等均存在严重问题。在此背景下,他认为,监管层将成立私募基金管理人与自律公约,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自律公约的生效支持。
此次对私募基金的自律公约为:第一,建立私募基金的自律公约,取消对于私募基金产品的销售合同约定条款,保留本章和本章有关规定的约定。第二,为《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正案,规范私募基金产品募集行为,厘清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私募基金销售机构等相关机构与私募基金的权利义务关系,制定规范、有效的自律管理办法。第三,建立规范、透明、可持续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制度,建立私募基金的诚信公示机制。第四,取消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私募基金销售机构等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办法,制定规范、可持续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他从业人员的信息披露指引,制定规范、可持续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公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