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二次补贴最新消息
2月10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2020年部分地区发放棉花临时补贴和储备棉轮出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自2020年2月11日(星期二)起,对已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企业,发放部分棉花临时补贴和储备棉轮出有关事项予以确定。其中,通知指出,将按照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在国内市场上实施棉花临时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6个月,补贴对象包括计划销售的不超过120万亩棉农、棉花加工企业、纺织企业、储备棉销售企业、棉花仓储企业等。
另外,2月11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2020年部分地区发放棉花临时补贴和储备棉轮出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自2020年2月11日起,对已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企业,发放部分棉花临时补贴和储备棉轮出有关事项予以确定。其中,棉花临时补贴量为1万吨,棉花加工企业、纺织企业、储备棉销售企业等buy的储备棉一律不得超过可承受范围,从而不影响最低收购价格。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