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与天然气期货行情相关性不高,而且行情随着到期日的临近而逐步走弱,从基本面上看,2020年5月、6月、7月、8月都会出现异常行情。以WTI为例,2020年4月、5月和7月合约的价差还是比较大的,所以价差要看季节性,且基本面好的品种,价格运行稳定,而不是一直下跌,说明市场反应过激,交易力度也次次大减。
2020年4月1日,WTI原油6月期货合约最低价格52.85美元/桶,交易所规定的基准价为52.85美元/桶。4月21日,WTI原油6月合约的价差为30.6美元/桶,交易所规定的基准价为42.65美元/桶。
4月21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称上期能源)修改了相关合约的价差,规定自2020年4月19日(星期二)收盘之时,下单交易之前,不持仓进入WTI原油期货合约的客户,在4月20日之前,减仓或者移仓至6月合约。
这说明国际油价和国内期货价格有关,随着时间推移,这些都是市场价格波动的开始。另外,国内期货市场为了应对国际油价变化的变化,而推出了一些限制,比如单日开仓数量限制等等。
为了防止市场价格下跌,国家会加大投资者的资金投入,再加上保证金交易制度的存在,这对于资金流动性会造成很大的压力,有时候散户有可能被迫去掉账户中的保证金。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规定, 会员应当在交易日的当天,对客户账户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账户交易情况异常的,可以要求其在交易日的当天及时处理,发现账户交易情况异常的,应当立即将其平仓。
这是因为,这个交易是在收盘后,按照时间进行结算的,如果当天没有发现账户交易情况异常,也就是说,在这一天,仍然能够维持正常的交易状态,但是,如果当天收盘后发现自己的账户交易出现了异常,那么,就要立即将自己的账户予以强行平仓,否则,账户就会被强行平仓。
而在这一天,有一部分资金可能会被冻结,这是由于,中行的原油宝产品设计中并没有显示客户资金状况,就算银行也不能够代客理财了。
根据昨天公布的行情数据来看,中行原油宝的保证金已经最低至37美元/桶,这迫使中行不得不改变了交易规则,将风险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
如果这次原油宝的保证金不够用,投资者一定要及时去银行开立账户,防止保证金不足,这样就能够避免出现穿仓的情况。
虽然银行不能通过破产、分担民事赔偿责任,但从法律角度来说,银行存在是与投资者达成协议的zuida利益者,银行利益牵扯到金融的一切,银行也是与投资者达成协议的zuida利益者,所以,投资者一定要把损失赔偿归咎于银行。
但是,由于银行自身不能向投资者提供任何信用,投资者应当自行承担,由此,投资者损失的权益,只能由中行承担。
所以,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勿盲目跟风操作,不要盲目跟风操作。
这种做法有点超前了,那就不是现在这么流行了,毕竟赚到的钱不是那么容易的。
当然,首先我们可以将这个问题总结为几个方面:
一、中行原油宝产品设计中没有提及结算价机制,原油宝既然是做市商制度,那么结算价就不是普通的商品了,但是银行自己都是交易所的会员单位,所以,为什么银行不公布这个结算价,这种做法有些过度了,其实质是交易所不允许的,但是我国的银行都是做市商,所以,在市场中,银行不可能将所结算价用于客户的风险对冲,而是把可风险对冲进行到对冲,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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