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由山东省财政厅组织,应当起草并出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每年公布的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条件,可参考自然基金项目提交指南。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可参照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提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该指南主要适用于交通基础设施、气象枢纽等领域的事业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每年开展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项目的重要指南,是我国一个中心性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是省财政厅部署的中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重要指南,具有高度重视的专业性、专项性和强制性。
以下是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主要内容:
(一)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1.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首次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报告(拟编)》,提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材料。按照上述原则,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材料。
2.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申请人应当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技术中心颁发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报告(拟编)》,提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外籍人士申请书(拟编),提交国家、省部级优秀项目专家和具有显著成绩的省部级科学基金委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或省部级科技项目的评审和认证。
3.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申请人应当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各部门要立即行动,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确保项目在科学基金项目上取得实质性成果。项目研究原则上不能通过。在具体操作时,必须与自然科学基金委和科学技术基金委保持一致。
4.自然科学基金委原则
在本计划的基础上,再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或国家社科基金委等其他部委或政府部门的意见和提案。
5.自然科学基金委原则
申请人应当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或国家社科基金委或国家社科基金委的有关规定,在申请书上签字,并由国家社科基金委或国家社科基金委核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基金(拟编)》,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或国家社科基金委或科学技术基金委或国家社科基金委等其他部委的意见和提案。
6.国家社科基金委原则
申请人应当充分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指南,坚持积极主动,组织召开会议,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拟申请项目进行审议和审议,并通过所在国家、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拟申请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综合评估。
7.国家社科基金委原则
申请人必须对拟申请项目的资助项目进行认真研究,认真落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金项目指南(拟编)》,加强和加强对拟申请项目的专业化、管理,认真学习文献和资助经费的使用方法,以使项目落实为原则,充分运用国内外多项基金项目,充分发挥国家科技力量,扩大试点规模,改进申请人的专业化管理工作,使国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或国家社科基金委面上发表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指南(拟编)\"申请指南\"的意见和提案,并由国家社科基金委或国家社科基金委组织专家对拟申请项目进行审议和审议。
8.国家社科基金委原则
申请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司章程、申请人的材料、产品或服务的内容,认真履行申请人职责,认真履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2006]202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2006]209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2006]215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2006]12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2006]16号》等规定的全部资助经费和研究工作。
9.国家社科基金委原则
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申请人的专业性、国家经济金融人才的适宜性,充分考虑自己的兴趣爱好,全面考虑由国家主权局为该资助项目提供资助经费、研究方向、参与者的特殊需要和必要性,充分考虑资助经费和使用情况,合理安排资助经费使用,提高资助经费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