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原油期货合约(原油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由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后设立。按照规定,原油期货合约在将来某个特定的时间内进行交割,交割必须通过能源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备案,不允许非能源中心会员参与交割。
原油期货合约交割日是指该期货合约在合约到期前的第三个交易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期货交易是在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
作为境内特定品种,原油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通常是合约到期前的第四个交易日,到期日不能进行交割。按照规定,境内原油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是该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
原油期货的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每个交易日均不应该同时进行原油期货合约的交割,但是近期我国已经开始实施了原油期货的交割制度,如果在最后交易日还未平仓的话,交易所会将自动强制平仓,平仓顺序是:当日合约的到期日前第三个交易日,选择平仓;例如你在2020年4月21日,那么持仓一手原油期货合约,它将在4月20日交割。
交割日与到期日的区别在于交割日是临近交割日的,而到期日是合约到期的第三个交易日,交易所会收取相应的货款作为保证金。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平仓的交易所会收取相应的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但与目前原油期货合约交割日不同。